1.复试资格审查及基本素质考核
所有考生复试前均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否则不具有复试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月3日28日(周一) 上午:9:00-11:30;(2)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小会议室(319室)
(3)资格审查材料:
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原件) | 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 | 准考证(原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 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原件) | 复试通知书 | |||
硕士考生 | 应届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往届生 | √ | √ | √ | √ | √ | √ | √ (学士) | √ (学士) | —— | √ |
注意事项:《思想政治情况表》《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填写。《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所在学校或所属单位盖红章、成绩单需盖红章上交。
(3) 复试费用100元需上网提交。
(4) 考生学籍或学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需于规定时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5) 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时间
2016年3月29日(周二)
9:00 ~ 11:00 计算机技能测试
14:00 ~ 16:30 心理测试+专业笔试
2016年3月30日(周三)
9:00 ~ 17:00 素质审核及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3.复试地点
计算机技能测试 机房1 机房3
心理测试+专业笔试 2教
综合面试 管理学院301会议室(管理学院三层)
管理学院319会议室(管理学院 三层)
4.复试内容及比例
专业笔试 40%
计算机技能测试 20%
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40%
5.考核要求
(1)专业课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对卫生事业管理实践及理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的关注程度。
(2)技能测试考核要求:考核考生利用计算机处理办公事务及数据库数据的能力。
(3)综合面试考核要求:综合测试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学术能力、知识结构、创新精神、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判断及反应能力、表达能力、英语听说能力等。
6. 录取原则及有关规定
(1)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权重50%。)
(2)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中公布。
管理学院研究生办电话:6328634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64287519,传真: 64287519。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