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充分体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证研究生入学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办法
1、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我院共成立8个专业复试组,分别是: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测绘工程专业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环境工程学术型、环境工程专业型、环境科学、土地资源管理。每组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组设组长1人,秘书1人。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并确保录音录像的质量和完整性,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查。
2、学院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生源和学科等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见附表。
3、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复试考生为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与淮海工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1名)。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
参加统考的考生: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150%,以“国家线”为基础,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及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见附表。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综合面试,满分为300分。具体如下: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和口语满分40分,具体测试办法由各专业复试组确定;
(3)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工作、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及身体状况。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应用型)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
5、复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
时间:3月22日8:30-17:00
地点:南湖校区环测楼A503。
提交材料:按《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等事项的预通知》执行
(2)笔试、外语测试及综合面试安排如下:
复试组 | 笔试 | 面试 | 参加复试的考生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大地测量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1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五层多功能会议室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测绘工程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2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6 | 测绘工程专业型 |
地信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4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8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
遥感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1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C410 |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
环工学术型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4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09 | 环境工程学术型 |
环工专业型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A503 | 环境工程专业型 | |
环境科学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2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4 | 环境科学 |
土地资源管理组 | 3月23日上午9:00-11:00 | 南湖校区教五楼-B301 | 3月24日8:30 | 南湖校区环测楼B412 | 土地资源管理 |
二、录取工作
1、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2、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学业奖学金等级按《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负责人在复试情况登记表上签署录取与否、录取类型(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意见,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院。复试材料上交学院保留备查。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一周。
6、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5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工作
学院成立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学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
(2)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复试严格按本方案和程序执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和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3)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4)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复试录取工作。
四、其他
本办法由环境与测绘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境与测绘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环境与测绘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类型 (学术/专硕) | 招生计划 | 淮工计划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77601环境科学 | 学术 | 8 | 351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学术 | 7 | 293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081602摄影测量与遥感 | 学术 | 9 | 292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081603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学术 | 5 | 1 | 289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083002环境工程 | 学术 | 9 | 276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 学术 | 3+1 | 380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085215测绘工程 | 专硕 | 17 | 274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085229环境工程 | 专硕 | 11 | 274 | 国家A线 | 国家A线 | |
合计 | 7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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