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中心学校、初级中学:
根据《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襄阳市206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南漳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全县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体育考试。
二、项目设置及分值
(一)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14分);
(二)男、女生立定跳远(8分);
(三)男、女生一分钟跳绳(8分)。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保证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南漳县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聂在荣同志任组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刘爱民同志任副组长,方明、张齐发、沈朝贵、贺万祝、刘莹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招生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县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试地点要相对统一、集中。考点要有200米以上(含2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考点内应设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考试区”、“立定跳远考试区”、“1分钟跳绳考试区”、“医疗救护点”、“开水饮用点”、“带队人员休息区”等区域并标识清楚。所有考点要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试区域。我县设置考点3个,分别是县九集中学考点、胡营中学考点、东巩中学考点。
五、考试器材
为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体育考试项目的考试器材必须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以及经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智能型测试仪。在考试前要做好测试器材的购置、检修、维护工作,确保体育考试正常进行。
六、人员选聘
根据考试项目及设备数量选聘相应考试工作人员,选聘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高中教师和招办干部担任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禁止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担任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先参加考前培训,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都能熟悉考试工作的职责、流程、评分标准和方法。考试工作人员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七、考试流程及操作规范
考生持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制作的《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各项考试。
(一)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
1、场地要求:至少200米以上(含200米)环形跑道。
2、考试方法:考生至少2人(在保证考生安全的前提下最多不超过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起跑指令后起跑并开始计时,到达终点时计时停止。
3、考试流程:分组考生持准考证验证--领取经信号匹配过的计时器(腕表、背心等)--按考试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跑道候考--起跑--到达终点--上交计时器--听取测试结果。
(二)男、女生立定跳远
1、场地要求:室内、室外均可,场地要平整,水泥平地为宜。
2、考试方法:每次测1人。考生在起跳线后起跳,两脚自然开立,静止起跳,不允许踩线,起跳时不允许助跑、垫跳。二次犯规者,可再补跳一次。如在跳后落脚地时没站稳,出现向后退,退至什么地方站稳时,成绩应算站稳后的成绩。每人测试二次,取最大值。
3、考试流程:考生持准考证验证--从两侧进入起跳区--两脚自然分开在起跳线后站好--开始测试 --受试者跳出,落地后,从前方或两侧离开垫子--再测一次--听取测试结果。
(三)男、女生一分钟跳绳
1、场地要求:室内、室外均可(室内场地净空应在3米以上),地面平坦。
2、考试方法:可多人(最多不超过6人)设为一组,同时考试,考生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1次,1分钟计时结束,计数停止。
3、考试流程:考生持准考证验证--领取跳绳--自行调整适合自己跳绳的长度--计数器复位--开始跳绳--计时结束--听取测试结果。
八、评分标准、成绩发布及上报
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1)。
每项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当场宣告考生的测试结果,每校考试结束后以校为单位打印考生成绩册,成绩册由考试机构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逐页签字确认,共同办理好交接手续。学校要及时将考试成绩和因伤、病申请免考成绩对考生公布并组织考生签名确认。考生成绩和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和免考分值要在本校公示栏公示,免考考生名单和免考分值要在当地教育部门网站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
2016年5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体育考试成绩按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上报数据标准(附件二)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数据光盘上应有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上交体育考试成绩时应包含免考考生成绩,并在免考考生成绩说明栏注明免考原因。
九、免考、缓考
(一)免考:凡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县教育考试部门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40%计分。
(二)缓考:考生在考试前或考试期间,因生理原因或临时患有外伤等其他疾病的,可申请缓考,经审批同意后,可参加当地体育考试机构组织的集中补测。时间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0-15天内进行。参加集中补测的缓考对象,项目考试分达不到项目分值40%的按40%分值计项目考试分。集中补测时仍不能参加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县教育考试部门复核批准后,按所免考项目分值的40%计分。
(三)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考生,经县教育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75%计分。
(四)因伤、病申请免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2),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或民政部门残疾证明,经班主任、课任体育教师签字后,加盖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方能生效,并存入考生档案。
(五)非免考对象,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未参加测试的项目计零分。
十、考试安全
1、县招办和初中学校要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学生体育考试前的体质健康筛查,尤其是要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要制作《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家长知情书》,发放到每一个考生家长手中,做到人人知晓,满足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对医院证明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凡已经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不得参与任何一项体育考试。
2、考前要对考试器材和场地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且每场开考前要逐一检查器材是否运行正常、安放平稳;检查跑道是否平整,有无杂物,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各地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考试器材和跑道的使用和管理不善而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3、各考点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齐全的必备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配有专业医务人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师生乘用的车辆必须具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严禁超载。
4、各初中学校应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及体育教师等人员共同组织好考生,以班为单位进行分组(男、女生分开),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的持准考证参加考试。对不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学校,应至少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实行带队老师包保责任制,将每一名考生的考试安全落实到人,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绝对安全。
十一、纪律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襄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中考体育考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襄招委〔2016〕1号)要求组织考试,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考试要坚持同一套器材、同一测试人员一测到底。要对各考试项目进行全程无死角摄像,长跑项目起点、终点、弯道各一个监控点,其他项目各1-2个监控点,要确保考生和监考员都在录像的监控范围之内且录像硬盘容量充足。长跑项目要在弯道安排专人监督考生不跑错跑道、抄近路。录像数据每天随考试成绩进行备份,考试录像保存至中考成绩公布后6个月。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工作台账,凡事做到有据可查。要坚持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不得瞒报、迟报。
十二、督办检查
为加强对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的督办检查,成立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督办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刘朝志,副组长:陈守兰、龚志新,成员:胡楚国、张振华、周虹、李浩、李媛媛、龚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龚勋兼任办公室主任。考试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将派督查员和巡视员到各地检查考试实施情况。
附件:
1、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2、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3、襄阳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家长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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