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泸州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干警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加盖印章)1份,学历原件、复印件1份,填写好的《泸州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1张到市司法局政治部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1日。
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11号市司法局706室。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市司法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由市司法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三)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市司法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人选。
(五)公示和转任。市司法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7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二)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的考生,报名时请附带。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泽姝
联系电话:0830-3101656
泸州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