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社工委成员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下午2:00-4: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考事项
新老考生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4月18日止(打印的“报名表”留存备查)。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3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教育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资料,到永嘉县民政局办公楼社会工作综合科509室(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117号)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5766937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报名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9日-3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审查地点为永嘉县民政局办公楼社会工作综合科509室(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117号)
(一)新考生
1、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网上交费通知单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5)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6)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
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不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7)港、澳、台居民:提交相关《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2、审查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种类齐全、内容一致,若无明显问题,对照报考条件,决定审查通过或不通过。
3、通过审查
(1)收下报名表(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从事社会工
作年限证明(社会工作应届生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军官证、通行证)复印件各1份并装订;
(2)考生在《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上登记,将盖章的“网上交费通知单”退还考生。
4、不通过审查
告知不通过审查原因(1、材料问题。如工作年限证明未盖章、工作年限与学历证书时间矛盾等;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提交材料原样退还(不签署意见,也不盖章)。
(二)老考生
参加过该项考试的中级考生,今年报考同级别考试的,其他要求与新考生相同,但不需到现场资格审查。各科成绩有效期仍为助理社会工作师1年、社会工作师连续2年。
四、考试资料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报名点和级别、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报名发动和组织考试工作,确保今年任务指标数的完成。
(三)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应由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2月。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4、代办问题
报考条件现场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应持有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并载明考生联系电话。审核员可就需要核实的事项直接联系考生本人。
中共永嘉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