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我院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按需招生、强化复试、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械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综合考虑各学科情况,以及往年招生情况、2016年生源情况、培养条件和就业形势等,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各学科招生计划为:
机械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080200)67名,其中推荐免试生11名;
机械工程专业型(专业代码:085201)80名,其中包括盐城工学院计划6名;
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代码:080300)9名;
光学工程专业型(专业代码:085202)12名;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专业代码:080400)15名;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专业代码:085203)16名。
二、机械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认定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生源状况,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江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我院复试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20%左右。推荐免试生已通过学校组织的专家面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1、机械工程(学术型)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总分310分,英语和政治45分,数学和专业课60分;
2、机械工程(专业型)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总分313分,英语和政治45分,数学和专业课65分;
3、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仪器科学与技术、仪器仪表工程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为国家分数线。
机械工程学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情况:
1、机械工程(学术型、专业型)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
2、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均接受调剂。
3、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基本条件是: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分数线:
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英语和政治40,数学和专业课55,总分265;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术型):英语和政治40,数学和专业课55,总分265;
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英语和政治40,数学和专业课55,总分265。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调剂考生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或符合我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二等奖学金发放要求的优质生源(参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可优先调剂。
(7)跨学科门类调剂须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机械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研究生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加强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查和评价的同时,我院会深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复试科目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到时,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进行审查。有关要求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资格审查时,主要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认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查学籍证明、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思想品德考核表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准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机械学院所有复试考生(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证明,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审核考生提供的大学成绩单原件并计算每个考生的大学成绩平均绩点,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进行审核并给出百分数成绩。
2、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科目笔试
考试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复试科目笔试实行百分制。
对于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其复试科目原则上按照其调剂我院所在学科的复试科目选择。
4、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核成绩的依据和权重是:(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综合能力面试时只对综合能力面试中的(2)进行考核,并当场给出成绩。(1)和(3)于面试前或面试后根据考生提供相关材料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打分。
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本项考试由学院组织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组进行(机械工程学科组成两个小组,光学和仪器学科各组成一个小组)。每个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组安排2名老师在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复试组专家对考生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并现场给出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将每位专家所给出的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后的成绩为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6、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科目笔试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
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四、机械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由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6.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等)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五、破格复试政策及要求
机械工程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1、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均在我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集中进行招生政策的培训。
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监察部门、学院纪检联络员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学院复试工作咨询电话为:0511-88790170。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七、回避保密制度
1、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八、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参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总分245,单科30/45);初试总分300分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总分150分,单科35/70)。
九、机械工程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3月 2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 考生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提供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已注册的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思想品德考核表/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证明 | 机械楼四楼大厅 |
3月25 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2:00 | 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交报名费100元/人;领取体检表(须贴一寸近照),到校职工医院进行常规体检、抽血化验,无需空腹 | |
3月25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 复试科目考试 | 研究生楼 :Y201、Y206、Y302、Y304、Y305、Y306 |
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00- 研究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上午8:30- 综合面试(复试专家8点集合) | 研究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组: | 地点 |
机械工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一组 | 机械楼B401 | |
机械工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二组 | 机械楼B404 | |
光学工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组 | 机械楼B504 | |
仪器科学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组 | 机械楼B506 | |
研究生综合面试分组: | 地点 | |
机械工程第一组(学术型、专业型) | 机械楼B414 | |
机械工程第二组(学术型、专业型) | 机械楼A407 | |
机械工程第三组(学术型、专业型) | 机械楼A402 | |
机械工程第四组(学术型、专业型) | 机械楼B605(1) | |
光学工程(学术型、专业型) | 机械楼B513 | |
仪器学科学术型、仪器仪表工程专业型 | 机械楼B607(1) | |
3月26日(星期六)下午5:00 | 公布复试结果(张贴、上网),拟录取调剂考生上网确认,领取调档函,院内调剂 | 机械楼B410 |
3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 | 拟录取考生预选导师 | 地点:机械工程:机械楼A407 光学工程:机械楼B513 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楼B607 |
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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