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2016年将在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考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上述考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愿申请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辽宁、河南考区的考生,如已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填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且试报名成功的,请于3月23日前变更报考类别。如逾期未变更的,系统将对非试点考区报考乡村全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信息进行自动清除,考生可在网报截止日前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相互转告,并及时关注医师资格考试公告及相关考试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的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