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考生):
现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粤人考函〔2016〕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考生)按通知要求时间、地点提交资料进行复核预审。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2日
广东省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