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6]1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1日、2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5月21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3、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工作
2016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6年3月24日—4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4月7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学历证(本科以上人员须提交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5年4月6日—7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高开区世纪大街23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217室)接受报考人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确认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本科以上人员须提供学位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免试表(附件,手工填写即可)两份。
③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本科以上人员须提供学位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2003年12月31日前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4日17时30分之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13-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1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1元),报名费10元。
五、注意事项
(一)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部分科目免试资格条款计算截止时间为2003年12月31日前。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6、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考生开考前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