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将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绘画专业认定原则、分省计划和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一、 认定原则
1.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 校考各科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24分。
二、 分省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江苏省 | 1 |
河南省 | 2 |
内蒙古 | 3 |
北京市 | 5 |
山东省 | 4 |
河北省 | 5 |
辽宁省 | 1 |
湖南省 | 2 |
山西省 | 1 |
陕西省 | 1 |
机动计划 | 无 |
三、 合格名单
点击下载(pdf格式):2016年绘画专业测试合格名单 。考生各科成绩和省内排名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阿拉伯数字。
公示期为七天,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03943
纪委举报电话:010-82303020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zsb.blcu.edu.cn/art/2016/3/22/art_6243_1108371.html
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