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总体方案
依据校研究生院(筹)和理学院的有关政策、方案、安排,确定2016年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招生方案和具体复试安排。
复试小组
第1组 组长:黎敏 成员:卢景琦、张波、刘成国、余利华、陶珺; 秘书:浦实
第2组 组长:王嘉赋 成员:易迎彦、胡又平、陈凤翔、文晓艳; 秘书:廖恺
第3组 组长:黄海军 成员:戴亚文、李建青、祁美兰、郜洪云; 秘书:徐丰
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100分(获得录取资格需>60分)。初、复试成绩按照理学院统一公式计入总成绩(其中,所有满分为150分的科目均折算为100分计)。
录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级):将根据理学院奖学金评定规则择优推荐。
拟录取的考生尽快联系并确定导师(建议提供个人简介、志趣和研究意向和将来的打算);
双向选择表:4月7日提交双向选择表。联系人:朱懿(物理楼311室,电话:18827016400)。
二、复试时间安排
1、时间与地点:
笔试:4月1日上午8:30~10:30 南湖新校区 新1教学楼(具体考场分布见现场名单)
实验:4月1日中午12:30~13:15 (笔试后通知)
面试:4月1日下午13:30~16:30 南湖新校区 新4教学楼(具体面试考场见现场名单)
2、笔试科目(4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 (4选2:40分) 量子力学、物理、光学、电磁场理论、数模电
3、实验考核(20分):结合一个较简单的物理实验,着重测试考生的实际 动手能力。
综合面试(40分):
(1)口语测试: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和答问。考察考生用英语自我表达、口头交流、理解与陈述能力;
(2)专业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从事本学科研究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