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文件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保证生源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织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机械工程领域成立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领域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复试出卷小组、阅卷小组、面试专家小组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资格条件
1.调剂专业要求
机械工程领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为机械工程类和近机械类相关专业的考生。
2.复试人员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16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初试成绩要求:总分不得低于18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不得低于25分,单科满分150分的科目不得低于39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一区的基本要求”,结合调剂生源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2),从接受复试的考生中时间先后为序,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内容包括英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15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三部分。具体安排及内容如下:
⑴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0分)。
⑵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科目及参考书见学校招生信息栏的“江苏理工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50分)。
⑶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考察。按各专业方向(绿色成形技术与工艺、装备轻量化设计与制造、智能装备运行及管理、车辆智能控制与检测等)侧重面试。
四、复试程序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部门印章)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需出具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
3.综合素质面试时考生可携带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水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要求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出具政治审查情况表。
5.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工作
1.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政审)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体上尊重学生的志愿,但招生工作小组有权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学生的面试情况,对考生申报的研究方向进行一定程度的调剂,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建议录取名单的确定。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情况,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并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网公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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