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6]28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仁怀市 2016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往届大学毕业生、在仁怀市农村中小学工作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认定权限: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以下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完成。
2、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1)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非全日制),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①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者,需要参加由仁怀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在高中(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公办在编在岗教师任教一年以上,申报现所在岗位同类同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者,由所在学校出具胜任申报学科证明,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②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同者,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须提供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
(1)修学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4)上述三项缺一不可。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3月15日-3月25日)
1、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使申请人能够充分了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条件、政策和工作流程。
2、拟申报教师资格人员完成学历、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或者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证书)等材料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2016年3月26日-4月29日下午17:00)
1、申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和《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6]28号)的要求,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1)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非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入口。
(2)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国考),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网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入口。
(3)申报人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现场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受理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2016年5月4日—5月20日17:00,双休日除外)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仁怀市教育局教师工作股40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与网上报名同底1寸照片4张(22mm×33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
2、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份;
3、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附档案)、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审验后退回。
4、《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此表在确认现场领取并签章后再体检)。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此表在附件中下载)。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村委会、居委会鉴定的一律无效);有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
(四)体检(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点前)
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23日—24日
2、申报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教师资格证的体检
时间:5月25日-27日
3、体检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仁怀市中医院社会服务部体检,体检必须在每天早上9点半前空腹进行,迟到当天不能参加体检。
4、 体检费由仁怀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五)认定阶段(2016年6月1日-7月5日)
1、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的能力测试办法的补充通知》(黔教人发[2004]222号)对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向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能力测试:2016年6月11日,具体事项将在“仁怀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3、取得国考合格证书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在非国考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完成后,与非国考人员一起编号统一发放。
三、注意事项:
(一)请记好自己的报名号、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二)普通话按《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执行,须持近五年内(2011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考取的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申请认定。
(三)证书发放时间:
1、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领证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1日。
2、其余人员领证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15日。
(四)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复杂,相关信息均在“仁怀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员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2-22228744
仁怀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