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16〕1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5〕179号),安徽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以印发。
附件:安徽省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16年安徽省各考区资格审核现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