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民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民政局: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公告》安排,2016年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市民政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力争在报名人数、考试通过率上实现新的突破。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针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已设社工岗位的政府部门招聘时优先录用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加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鼓励社会组织设立社工岗位并吸纳专业人才,民政部门将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等措施,培育扶持已设置社工岗位的社会组织,并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组织报考工作
各市民政部门要尽快将通知下发到相关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专职工作者积极报考。市、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报考人员完善报名信息,配合开展报考资格审核。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给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工作安排、时间调剂和考试培训上给予关心和帮助,提供便利条件,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有条件的县(区)可采取报销报名、教材和培训费用等措施,鼓励相关人员积极报考。
三、开展专项培训
为提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通过率,为“四社联动”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职业化人才保障,省厅将于5至6月期间举办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了解并重点掌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情况,待报名截止后,将本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情况报省民政厅人事处,省厅将视各地报名情况,合理调配参训人员比例。
四、有关具体事项
1、我省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3日17:00时。报名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2、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由省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9-65652610、13572011353;邮编:710016;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民政大楼20层04室。
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