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8日下午2:00—4: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报考事项。新老考生于3月21日至3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4月18日止(打印的“报名表”留存备查)。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3月29日至31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证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办公楼主楼302室(0579-82469618)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报名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6月13日至1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查检,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各1份。另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材料请于4月6日前送交金华人事考试办公室。
四、考试资料。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报名点和级别、未交费、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各地人社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