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要求,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将于5月21、22日举行,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州将指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此次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校学生及社会相关人员,各职业资格等级的申报条件见附件4。
二、报考科目: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秘书(4-2级),
三、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4月7日
四、报名材料及说明:
1.《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1.贴一寸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已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蓝底证件照二寸2张,另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发送到84449191@qq.com;
4.《技师职务呈报表》(附件2.报考二级以上需提交,贴一寸照片)一式2份;
5.论文(报考二级以上需提交,纸质一式6份用标准档案袋封装、电子文档Word版);
6.《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
五、报名地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市内校区(湖南街32号)行政楼五楼继续教育与培训部
六、联系方式:刘老师 0859-3224580、18985996715
七、相关链接:
1.贵州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z.nvq.net.cn/
2.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http://gz.nvq.net.cn/htm/12700/176808.html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贵州省第四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贵州省第八十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6年3月25日
附件: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