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应聘者根据已公布的岗位情况填报岗位志愿,每位应聘人员申请2个岗位,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兰州大学人事处(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4室,邮编:730000,联系电话:0931-8912132,联系人:杨隆,王亚军,石浙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zp@lz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二、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为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有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可由岗位所在单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和专业考核成绩之和,分别占30%、50%、20%。
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组进行,按照应聘人员第一志愿分为专业组和综合组。申报财务处、保卫处、基本建设处、后勤管理处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组面试;申请其他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综合组面试;同时申报专业组和综合组的应聘者如进入两组面试范围,可参加两组面试,两组面试成绩不能互相替代。
面试以幻灯片形式进行,每位面试人8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认识、工作设想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拟聘人选,其中专业组按照不同专业要求进行单独排序。
三、体检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备注:体检需空腹,带有效证件,一寸照片1张,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方面。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按照学校选聘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兰州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ldrsc.lzu.edu.cn/)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面试未按时到场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 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兰州大学人事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