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重点安排与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相关的项目。
中国自古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说法。善待老人,既是善待未来的自己,亦是政府部门的公共责任。
9月23日,中国首部老龄产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发布,报告指出: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口,到2013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2053年左右达到峰值4.87亿左右,届时,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面对巨量的老龄人口与深度老龄化社会,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考验着制度设计的担当与智慧。
这是一个让市场做决定的年代,也是一个简政放权成为改革旋律的年代。面对严峻养老问题,有三点已成共识:一是养老责任要明确;二是养老层级要提高;三是养老服务要有效率。于此而言,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时隔一年,2014年9月,财政部、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养老服务的需求,重点选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政府出钱,向市场购买优质养老服务,解决了行政“大包干”高贵低效的症结,同时又能激活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举多赢。
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应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这里其实传递了两个取向:一是“买服务”体现了公共性与公益性。财政兜底,包括转移支付、彩票公益等形式,保障公共供给的可操作性。二是“买服务”是行政与市场的双重契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以此观之,契约化、民营化的养老服务链条,既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创举,也是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机制的拓展。以国际惯例来看,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就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公共服务的基本方式。
事实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在中国已有积极探索。据了解,广东惠州已有9000万的资金用于购买各种养老服务。目前,青海、江苏等省份也已制定本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际操作办法。“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有善养,绝不只是成本与负担的命题。构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体系,让政府责任与市场活力互动起来,养老这回事,是考验,亦是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