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第6号
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会政发〔2011〕29号)、《会泽县2011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公告》的规定,“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
由于报考会泽县林业局野马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保护、森林资源调查、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森林病虫害防治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周小祥,笔试总成绩143分,岗位排名第一,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根据规定,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总成绩136分,岗位排名第三的王顺春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5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教育科。
二、所需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2、其余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除学籍档案以外的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经毕业学校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业保证书、生源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材料,以及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三、有关事项
201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