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及现场确认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县2016年医师资格报名考试及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5日—4月12日。
确认地点: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统一按照要求格式提交,不按照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7.大一寸照片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一张。注: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各位考生保留该照片的底片。
三、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报名相关要求
1.考试对象: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已在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二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2.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考试题目:临床占70%,中医占30%。
3.报名费:与全国助理医师标准一样,250元。
4.需要提交的材料:
4.1.乡镇卫生院或者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证明;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公章,且名称一致;考核合格证明的公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致,一式一份;
4.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4.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4.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6.大一寸照片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一张。注: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请各位考生保留该照片的底片。
提交材料复印件统一提交A4复面的复印件,请各位考生将需要的复印件自行复印带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予复印,并按照上列1—7的顺序装订排列报名材料复印件,不按照规格要求及顺序排列的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7010242 龚艳萍 杨慧琼
新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