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情况, 我校少数专业上线人数不足,为保证各学科均衡发展,依据专业相同或相近进行调剂的原则,现开展校内专业调剂工作。
一、调剂对象
参加我校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各专业方面综合成绩排名靠后者。
二、调剂专业及人数
专业 | 名额 | 申请调剂考生专业类别 | 申请调剂考生学位类别 |
艺术学理论 | 3 |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 | 学术学位 |
展示设计研究 | 2 | 设计学 |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 | 2 | 设计学 |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
三、计分方式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复试成绩(300)+加试成绩(200)
我校根据各专业方面综合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艺术学理论考试内容:专业知识
展示设计研究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考试内容:专业创作
五、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校内专业调剂者需填写《湖北美术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内专业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调剂申请表》2016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4:30前交至研究生处(行政楼121办公室),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六、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参加校内专业调剂之列:
1、未参加我校复试现场确认工作或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者
2、面试不合格者(低于30分)
3、专业课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报考学位类型与拟调剂学位类型不一致者
七、校内专业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校内专业调剂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考生如对校内专业调剂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处或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答复。
咨询电话: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027-81317219
监督电话:湖北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027-81317062
监督邮箱:254284788@qq.com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1:校内专业调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