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第0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2日
地点:区卫计局医政科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必须签名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31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见附件1);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016年8月31日为试用期满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5.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还需填写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请见附件3);
6.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每张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用小信封包装封口);
7.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
8.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医院资料汇总
各单位初审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报名材料根据(附件5:路桥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顺序排列,并装入文件袋后将汇总表贴在文件袋作封面。
五、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医师资格考生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单位审核盖章确认。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盖章确认。
六、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仍使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版》,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七、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2016年9月24日1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八、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4月16日至5月2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22日至8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2016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收费标准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最新调整为准)。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标准收取。
九、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四)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3日。
十、联系人:
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许可电话:82588209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5:路桥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
附件6:应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附件7: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附件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