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约为五月底至六月,此前无需咨询。届时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的结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4月15日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五、体检结果不合格及尚未体检的考生,请根据近日研招办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均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yjs.cueb.edu.cn/yz/news/note/2016-04-08/4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