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招办、考办、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自2015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将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利用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和考生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