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于3月29日结束,4月18日将开始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及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生现场确认通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 4月 18日-4月21 日共4 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为了避免现场确认人员拥挤,对各单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南浔区人民医院4月18日上午;双林人民医院4月18日下午;南浔区中西医结合医院4月19日上午;练市人民医院4月19日下午;五家改制卫生院4月20日上午;菱湖人民医院4月20日下午;五家公立卫生院4月21日全天;其他社会医疗机构请于4月18日-4月20日期间自行选择。
二、现场确认地点: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19办公室(医政中医科)(南浔镇向阳路601号),联系电话:3023605。
三、现场确认需递交材料:
1、网上报名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6年3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证明格式请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四、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段缴费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确认后经过考点资格审核通过,即可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4月16日至5月2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成绩合格者,再网上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开放时间段为7月22日至8月30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实践技能考试费。根据浙价费〔2012〕207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1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共卫生、中医类别考试费180元/人,口腔类别考试费200元/人。
2、笔试费用。临床、中医类别实行纸笔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执业医师类别考试费20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试费120元/人(口腔、公卫类别2016年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收费标准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最新调整为准)。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按执业助理医师标准收取。
五、其他要求:
1、二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名人数超过3人,报名当天需单位统一组织带班,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确认;
2、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报名资料的初审,挂靠人员一律不受理现场报名;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要求: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并要求单位盖公章),同时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3,其他考生提交附件1,执业助理考执业医师填写附件1和附件2。时间均填到2016年8月31日)。
4、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9月1日至9月23日。
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