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督查考核局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遴选工作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县直各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事业干部。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务实作风;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技术;
(6)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15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五、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泾川县督查考核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泾川县门户网站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分配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督查考核局将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统一领取《准考证》。原则上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5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缩减招考名额。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面试
1、笔试以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按遴选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应变能力。
(四)组织考察。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30%、考察成绩的1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县委组织部依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对拟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如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