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村官,9月份签的合同,报基层政法专招村官的岗位进入了资格复审,审核能合格吗?如果不合格是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罚吗?如果放弃面试就不会处罚了吗?
回复:2008-2009年招聘的在2011年8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且尚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定向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视违规程度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5年禁考全国范围内公务员的处罚,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不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