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业余)新生报到已经于2016年3月1日结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至目前尚有部分考生还未到校办理报到入学,请考生见公告后尽快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公告截止期对未报到的考生将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截止日期:2016年4月25日(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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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