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庆阳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9日8:30—18:00在庆阳七中(原庆阳师范学校)报名;7月20至22日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每天8:30—18:00。
二、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并取得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取得高一级学历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
三、测试方式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面试、说课、试讲三部分。参加测试者请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层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学科自行准备教材(见附件)以备说课、试讲用。
四、测试流程
1、面试:5分钟,面试内容由学科组决定;
2、说课:5分钟;
3、试讲:不超过20分钟;
4、判定:按面试20%,说课30%,试讲50%的权重比例评定最终测试结果,提出综合审查意见。
说课和试讲内容须以公布的课文内容为准,每科每天上午选定一课,下午重新选定一课,分别在测试前半小时向考生公布,以便备课。考生进入测试教室时,首先向工作人员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以便确定考生的身份。
五、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甘教师〔2008〕43号)文件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用170元。国家正式在职教师凭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双联在职证明可免费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请登录庆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qyedu.net/)公示公告栏查询成绩,结论栏显示“合格”即表示测试通过。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是省考与国考过渡期,在此期内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方式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过渡期结束后并轨国考。本次测试是过渡期内认定机构最后一次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考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省考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已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并交2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双联在职证明。
3、每位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按照每组报名顺序进行安排,每一组的1—15号请于7月20日上午8:30前到达相应备课室准备测试,其余考生于7月20日上午到庆阳七中科技楼门口查看本人测试时间,请各位考生按照自己的准考证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测试。
4、请各位考生注意维护校园卫生,测试时间内在备课室备课,不要在走廊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不在测试范围内的考生不允许进入校园。
咨询电话: 庆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4-8680263
庆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