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剂对象
1. 达到我校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生初试合格标准,但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
2. 复试合格的春季硕博连读学生(仅限于2016年3月17日之前申请的学生)。
二、 调剂原则
公开招考博士考生必须符合拟调往学院(研究院)制定的录取方案中制定的初试合格标准。
三、 调剂流程
1. 向各院教务科咨询导师缺额信息。
2. 院内调剂:按报考学院(研究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咨询报考学院(研究院)教务科。
3. 院间调剂
1) 考生填写《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调剂登记表》。
2) 原报考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院)在《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调剂登记表》上相应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3) 考生将《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调剂登记表》交送至拟调剂学院(研究院)教务科办理手续。
4) 调剂考生需在拟调剂导师处重新复试。
5) 单科低于35分的调剂生须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生科研学术能力证明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 其他
1. 调剂结束时间:各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剂结束时间,具体时间咨询学院。
2. 原报考学院(研究院)只为每位考生办理一次院间调剂手续!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