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泽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5名司法警察和1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
4.退伍军人;
5.身体健康;
6.有驾照且驾驶技能熟练者优先。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法律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4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获奖证书、驾驶证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司法警察人选进行体能和军事技能测试;
3.组织书记员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下一年度续签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司法警察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1800元,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1400元(以上均不含单位缴存相关社会保险,但包含个人缴存部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增长工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临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 系 人:景国红
联系电话:18009368508,0936-5528901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