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
组 长: 王扎西(纪委) 何烨
副组长: 文英 努妮莎
成 员: 麻秀成 陈永奎 乌兰 马青 顾克东 安玉红 王芙蓉 李楠 唐守嵘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按招生简章等规定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及未按时现场报到确认者不予准考。
三、命题与评卷
外国语命题和评卷由研究生处组织,具体按报考语种聘请专家进行,卷面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政治理论命题和评卷由研究生处聘请专家进行,卷面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业务课一全校统考,命题和评卷由研究生处聘请专家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语言文学考查内容占40%,各方向考查内容占60%),时间3小时;
业务课二按研究方向进行命题和评卷,由研究生处聘请专家进行,卷面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命题和评卷由研究生处聘请专家进行,卷面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四、初试
初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并适时公布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
复试工作由博导所属的招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并根据考生初试报考外语科目分别进行英语、日语或阿拉伯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期间要加强对考生的申请材料的审核评价。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范围主要包括:
(一)报考材料评价。复试小组要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招生小组成员要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业务能力考核。复试小组要根据本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六、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60%+复试面试成绩×30%+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成绩×10%
七、划线
2016年博士生录取按单科成绩划线。具体为:
业务课(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及复试面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下同)。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以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成绩为依据,结合各研究方向考生实际成绩划定。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生单独划线。
划线办法:先由研究生处提出初步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后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审定。
八、招生计划分配与录取
(一)招生计划分配
原则上每位导师1名普通招生计划,按各研究方向报考人数、上线情况以及导师在研项目等情况分配,最多不超过2名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招生计划单列,根据报名情况和上线情况按招生方向分配。具体由研究生处提出初步建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后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审定。
(二)录取
在上线考生中按导师研究方向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博士生单独排序录取。
关于破格录取:如有某一研究方向没有上线考生,可申请破格,具体由导师提出申请,研究生处研究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后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审定。具体为只破外语,不破专业课,且两门专业课成绩突出,为本研究方向线下第一名考生,外语距最低控制线原则上控制在5分以内;如本研究方向两门专业课成绩第一名考生外语不符合破格要求,则将名额调整到其他方向。
关于计划调整:本年度招生计划可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如某一研究方向没有上线人数,也无符合破格条件者,可将其名额予以调整。剩余计划优先调整给获得甘肃省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以及科研量化较高者。
导师如对拟录博士生提出异议,需在公示期内说明详细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生处研究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后由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委员会审定。
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需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无异议者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
九、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信息公开工作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信息都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中公布(http://cmsx.xbmu.edu.cn/frontIndex.action?
siteId=86)。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申诉受理部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1-2938569
工作时间:9:00—12:40 14:30---18:00
受理电子信箱:linannan3968@163.com
(三)咨询部门: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931-2938299 0931-2938046
培养单位咨询电话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