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玉政办发(2002)144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玉编办准[2011] 137号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补充玉溪市妇幼保健院部分空缺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
1、招聘B超医师1人
2、招聘临床医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妇幼保健事业献身的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和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4、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一定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具体条件
1、B超医师:普通高等院校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女性,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未就业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2、临床医师: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8岁以下,CET四级425分以上,计算机省一级,未就业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上午08∶00-2011年11月15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1年11月17日。
(二)资格审查、复审
由玉溪市卫生局和玉溪市妇幼保健院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各种相关获奖证书及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四、考核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试用三种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试用25%。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决定试用人员。通过两周的岗位试用后三项总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医学常用法律法规。
医学常用法律法规参考用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母婴保健法》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用人员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等额体检,若拟聘用人员出现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在体检和考核过程中,若拟聘用人员出现身体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按全员聘用制要求建立聘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福利及其它待遇按玉溪市妇幼保健院规定执行。
(3)玉溪市妇幼保健院不承诺为被聘用人员解决住房问题。
七、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并保持通信畅通。
玉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