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056号)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3104号)精神,2016年我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肇庆市2016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
2013年之后(含2013年)毕业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三)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人员,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需持就业创业证);
(四)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一)发布公告:4月22日前,通过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gdzq.hrss.gov.cn)、肇庆人才网(www.zqrcw.gd.cn)和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组织报名:5月4日~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见附表2)现场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持《肇庆市2016年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3)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红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受报名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执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对递补后仍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进行一次统一调剂。
(六)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7月1日正式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以用人单位相同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为二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关系可直接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8)2253193。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
附件:
1.肇庆市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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