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局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我局水利人员数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招聘紧缺水利人才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16年凤庆县水务局计划招聘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专业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
三、招聘条件
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要求政治上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学历要求为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4—2016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2014—2016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22日—5月22日在凤庆县水务局办公室三楼。
(二) 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拟招聘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由县人社局和县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定协议。招聘工作组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员,双方现场签定《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6年7月15日以前持就业协议、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庆县水务局报到,并将学籍档案转到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相关部门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考核。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庆县水务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无疑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标准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庆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水务局信息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凤庆县水务局 0883—4211108
地址:凤庆县凤城凤梧路加油站斜对面
特此公告
凤庆县水务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