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南宏超、胡琦两名同志为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
监督电话:010--6515271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20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201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职位 | 准考证号 | 学历 | 备注 |
培训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901209001) | 119131030911 | 研究生(硕士) | |
交流合作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901209002) | 209111540518 | 研究生(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