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凡经我校2014年及2015年录取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按规定须2016返校入学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9日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将相关信息填好发至邮箱(hhuyzb@qq.com),学校将组织所在学院与201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起开展政审、调档等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申请2016年恢复入学资格返校名单:
http://gs.hhu.edu.cn/s/11/t/359/48/f0/info149744.htm
申请2016年恢复资格申请返校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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