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现面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内部公开招聘二级企业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2.中交铁道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3.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高度认同中国交建的战略追求、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和员工从业守则,符合中国交建“靠得住、能干事、在状态、善合作”的用人标准。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没有不良从业记录。
(四)任职条件:
1.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办法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
2.具有财经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审计师等执业资格。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8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截至2016年5月31日):
(1)担任中国交建总部财务资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正处级管理职位3年以上;未满3年的,须担任正处级管理职位1年以上,且担任正、副处级管理职位累计5年以上。
(2)担任中国交建二级企业财务资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须担任正职1年以上,且担任正、副处级管理职位累计5年以上。
(3)担任中国交建三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财务资金、审计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须担任主要负责人1年以上,且担任正、副处级管理职位合计5年以上。
(4)担任中国交建总部财务资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副处级管理职位,或二级企业财务资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副职,或三级企业副职分管财务资金、审计等工作累计8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三)聘用人员的薪酬按照中国交建的有关规定标准发放。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每人限申请1个岗位。
2.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3.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关职位要求的任职文件等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zjjtgkzp@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三)有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为应聘者私人信息保密。
3.考试、体检地点均在北京。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工作地点在天津。
5.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统一考试。在此期间内没有接到通知的,即没有通过资格审查,恕不另行告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丁、江平岳
联系电话:010-82016498、82016683
纪检监督:韩颖晖
监督电话:010-8201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