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简章》,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以下考生通过光电信息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初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考生也可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公示期为4月27日-5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87557014(传真)。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获得光电国家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测试资格,请考生于5月20日至31日登录系统,查询考试安排、确认参加考试、缴费、打印准考证,测试将于6月11日在华中科技大学进行。
附:试点学院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zsb.hust.edu.cn/content/content2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