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研究方向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和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最终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单科缺考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及最终分数线公布如下:
院系 | 研究方向 | 参加复试学生姓名 | 复试分数线 |
文学系 | 电影剧本创作 | 高浩敏 | 总分:289 外语:75 业务课一:129 业务课二:85 |
电视剧剧本创作 | 陳姿安 | 总分:245 外语:75 业务课一:87 业务课二:83 | |
导演系 | 纪录片导演创作 | 王培瑋 | 总分:271 外语:70 业务课一:100 业务课二:90 |
故事片导演创作 | 林哲宇 | 总分:193 外语:40 业务课一:50 业务课二:50 | |
陈昊义 | |||
吴星滢 | |||
陳科翰 | |||
張逸寧 | |||
張伯銓 | |||
林家民 | |||
李洪 | |||
表演学院 | 电影表演创作及理论 | 无 | 总分:268 外语:50 业务课一:100 业务课二:118 |
摄影系 | 电影摄影与制作 | 蘇偉鍵 | 总分:240 外语:50 业务课一:80 业务课二:100 |
管理学院 | 电影市场营销(硕士) | 薛霈霈 | 总分:300 外语:60 业务课一:100 业务课二:100 |
电影市场营销(博士) | 洪宇辰 | 总分:230 外语:70 业务课一:70 业务课二:70 |
院系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地点为北京电影学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见各院系复试安排(见附件),复试费用100元(博士除外)。无论何种原因,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提醒:博士考生复试安排预计在5月24日-27日,具体详细安排请随时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3.复试考核方式(硕士)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具体见各院系复试安排。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2)专业笔试;
(3)实践考核;
(4)专业面试。
4.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60)不予录取。
(1)外语口语、听力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10%。
5.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为初试(折合成百分制之后)、复试成绩各占50%。
硕士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4×50%+复试总成绩×50%。
博士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6.信息公布
各项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之前必须先到各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缴纳复试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领取体检表一份。
三、体检
考生在办理资格审核后,领取体检表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复试完2日内完成体检。
体检要求:
(1)考生自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切勿饮酒。体检当天应空腹。
(3)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考生应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给医院,研究生院将负责从医院领取体检结果。无故不参加体检、私自将体检表带走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为保证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16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283407;
北京电影学院纪监审办公室电话:010-8204485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