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耿马县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经研究,耿马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对象
学历不限、年龄不限、户籍不限、性别不限。具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网络语言、网页制作和图像处理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有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工作待遇
1、工资面谈。
2、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考试。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5日6日止。
2、报名地点:耿马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3、报名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实际操作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决定聘用
县公安局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选。一经聘用双方即签订劳动协议,同时将签订的劳动协议报耿马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县公安局政工办、纪委、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6124133。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何警官15287618761。
耿马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