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会〔2014〕39号)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要求和《信阳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信财会〔2016〕01号)安排,我县决定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
一、组织实施
换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光山县财政局负责本县辖区的换证工作。
二、换证范围
全县范围内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2016年已取得蓝色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需更换。
三、换证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2016年6月6日开始,2017年6月30日截止。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需重新考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换证办法
本县范围内已取得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学历、职称)原件,到县财政局进行换证。
本次换证后,“发证日期”为新证书的换证时间。“首次发证时间”,为会计人员首次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在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应更换新的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未完成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应通过“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补齐未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方可换证。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请各位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务必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换证以后,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到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六、换证地点及联系方式
换证地点:光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建华 张宏荣
联系电话:8856056 8856065
光山县财政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