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民信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省韶关市民信公证处为曲江区司法局下属副科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其职能:通过办理公证,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预防各种经济和民事活动中的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通过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维护各种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民信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招聘,对象是面向社会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学历学位、所学或所从事专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者;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鞍山路28号(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4楼政工科)。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填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学历、公证员执业资格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现场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和岗位专业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岗位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定为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定于曲江区实验小学。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才网(http://www.sg-rc.com/)及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面试人数: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具体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面试结束后现场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体检名单、时间、地点。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上公布。网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曲江区司法局政工科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区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6839310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6696038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政工科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曲江区司法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