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拟录取2016博士生考生:
为方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已确定拟录取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尽快办理拟录取手续,现根据工作进度分批次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范围:已确定拟录取且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考生信息见附件。
2.自取安排:上述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区研究生院101室)领取本人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若代他人领取,代取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
3.邮寄安排:未自取的《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将于自取时间结束后,通过特快专递(EMS)寄往拟录取考生网报时所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一般5天内寄达,请考生自行上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查询到达状态,邮寄单号见附件。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
附件: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发放安排表(陆续更新) 详情请参考:http://yzb.znufe.edu.cn/show.aspx?id=723&ci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