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市直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玉政办发[2002]144号)精神,经市编办同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及岗位
计算机信息及档案管理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
6、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要求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玉溪市户籍,年龄28岁以下,未就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共党员,有一年以上网络管理实习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08:00-2011年12月2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截止2011年12月4日。
(二)资格审查、复审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三)考核
1、考核按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进行。笔试内容: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教程。
2、确定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3、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顺延。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业务及专业知识。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五、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