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合同制职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具有珠海市户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招聘职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10日(除周六、周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2栋廉政办公室,联系人:邹小宾,联系电话:0756-8841272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及其它形式的报名。
4、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①《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公开招聘在编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双面打印,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廉政办留存);
③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需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资格审查
对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我办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选。
四、考务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在横琴官网(http://www.hengqin.gov.cn/hq/index.html)“政务在线”的“通知公告”栏和珠海人力资源网(http://www.zh-hr.com)首页“政府招聘”栏同时公布;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未参加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笔试成绩确定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员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列入考察的人选名单于总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在横琴官网和珠海人力资源网两个网站同时公布。
六、体检
列入拟录用人员须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人选经考察和体检均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横琴官网和珠海人力资源网两个网站同时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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