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面试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
三、面试人员(医生岗位、药剂岗位)请于2016年5月15日上午9:00前到区筹备办(肇庆高新区怡兴小区十八座1号<原农林局办公楼>)报到,护士岗位请于2016年5月15日下午13:30前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权。
四、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上午开考时间为9:30,下午开考时间为14:00),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面试前请将自身携带物品(将手机关机)暂放与面试现场外工作人员保管,考试后考生不允许进入侯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违反本规定或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进入面试室后,到考生席就坐,面试统一使用普通话作答,然后按不同岗位的答题作好准备并进行回答,每个考生审题到回答内容为十分钟,到规定时间时,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
六、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七、每个面试人员答解并确认分数后,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面试考场。
八、面试评委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对面试内容进行评分,面试成绩按照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确定。
肇庆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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