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1.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小组组成:
组长:何明跃
成员:施光海 余晓艳
秘书:孟芳
二.组织与要求
1. 我院2016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下表所示:
非定向 | 定向 |
英语≥60;专业课≥62 | 英语≥62;专业课≥70 |
2. 我院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3. 复试小组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硕博贯通生和合作单位定向培养生)进行复试。确保复试阶段的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同时以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4. 重视博士生的复试工作,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功能,提高选拔的有效性。要加大复试力度,做到人员到位、程序到位、复试内容到位。同时要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招生。每位导师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今年可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含硕博贯通生)。
6.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含硕博贯通生和合作单位定向培养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以上原则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体检
体检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四、录取
1. 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对考生初试折合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录取。
3. 2016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规定执行)。
珠宝学院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