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东台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5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接受资格复审。审核地点:报考网络新闻中心、市委党校,东台日报社、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岗位的到东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市人防大楼8楼0810房间),联系电话:89560810;报考其他岗位的到东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市人防大楼17楼1719房间),联系电话:89561719。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暂无法提供的也可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材料。
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请考生经常关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中 共 东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
东台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http://www.jsdthrss.gov.cn/InformationDisclosure/Notice/NoticeContent.aspx?not_id=ddd9f2be-42e2-4c19-9bf0-389485009329